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房产证里可否登记未成年人的名字?民法又是如何

来源:作者:发布时间:2011-4-14点击: 人次

问题:我想购买一套住房,因夫妻关系不好,房产证上只想写我孩子的姓名,孩子十岁左右未成年。我想咨询的是:如果一旦我想再把这套住房卖出的话,是否必须经过我孩子的认可?怎样的手续才算合法?  
     
回复: 孩子未成年时父母是他的法定代理人,可以为了他的利益代理一定的行为。孩子成年以后,你们想出售该住房,必须经孩子同意。

按照我国《民法》的规定,年满18岁的人才具有完全行为能力,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人才能向银行申请贷款。为此中国人民银行根据国家相关的法律规定:只有年满18岁而不超过65岁的人才能向银行申请贷款。
  
  实际中购房如果一次性付款则可以将合同买受人写为未成年人姓名,而如果要办理按揭贷款,通常不能办理。您也可以就此再咨询一下相关的银行方面。同时由于未成年人为没有民事行为能力或限制民事行为能力的人,产权属于未成年人的房产处置权要由其法定监护人代理行使,未成年人可以作为权利人办理《房屋所有权证》,但办理时须提交其监护关系证明和监护人身份证明。

(编辑整理:温岭房产网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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