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“买房送面积”靠谱吗不见得是真优惠

来源:作者:发布时间:2013-6-29点击: 人次

买房赠送一定面积,你会心动吗?在房价动辄上万一平米的今天,这样的“优惠”对购房者来说充满诱惑,免费赠送的面积,无异于是“免费的午餐”。但这样的便宜,并不是那么好占,所谓的赠送面积,到底实惠不实惠?购房者在实际交易过程中要谨慎看待,理性选择,以免被“送阳台”、“送飘窗”、“低价位”这些因素给忽悠了。

面对大面积“赠送” 购房者抵抗力弱

“多送了这十几个平方米的面积,摊下来房价一平方米便宜不少,很划算。 ”去年,王先生在某楼盘购买了一套房子,不足90平方米的房子,就有10多平方米的“赠送”面积。当时置业顾问带王先生看了样板间,他立刻就决定下手买房。

目前,有不少购房者像王先生一样,是因为“赠送”面积而下手买房的,多数购房者表示“买房赠送面积”可以接受。市民徐先生也表示:“有赠送面积当然好了,现在也有很多楼盘是一次性付款就打折的促销,但和赠送面积相比,还是会选择赠送面积,毕竟面积大了住着舒适一点。”

“赠送”面积的方式,确实迎合了消费者的心态。而且,大部分人对“赠送”面积都有着一种捡了大便宜的心理。

不过,也有一些购房者对此表示怀疑。市民李先生对此表示:“别听他们宣传得那么好,这些送的面积以后有没有保障都是问题,不写在合同里送,表面上捡了便宜,以后出了问题可能就吃大亏了。”还有一些购房者认为,赠送面积好是好,送得合理了确实加分不少,但是“买的没有卖的精”,基本上还是占不到什么便宜,这只是开发商一种营销手段而已。

业内人士指出,随着市场调整,购房“赠送”面积的做法越来越普遍。许多购房者对楼盘这种促销手段表示支持,赠不赠送、赠送多大面积,也成了不少置业者的选择标准。“花同样的价格,能够多得几十平方米的使用面积,何乐而不为呢?”

赠送的是什么面积

“赠送面积”并不是什么新鲜词,早已出现。开发商赠送的一般都是些什么“面积”呢?赠送面积大多分为两种,一是阁楼、挑高等空间面积赠送,二是露台之类的外置面积赠送。不论是哪一种赠送面积,都需要业主进行搭建或特殊装修,其造价成本比普通装修高出许多。

相关人士表示:“阳台算一半面积是符合规定的,这并不是给消费者的实惠,而是本身就是这么规定的,只不过这么说让购房者觉得‘物超所值’。”现在很多楼盘都在打‘阳台只算一半面积’的广告,但根据规划审批时,所有的阳台都是按一半面积算的。也就是说,最终是否按一半面积算,取决于开发商将阳台全封闭还是半封闭。因此,阳台算一半面积,消费者并没有因此得到真正的实惠。

对于“送飘窗”的问题,业内人士提醒,飘窗在一定条件下是不计入面积的。现行建筑设计规范规定2.2米以下空间不计入建筑面积,因此把带窗外墙向外推移,把窗台尽量放到最低,做成大飘窗是最为常见的方式。所以,飘窗高度不超过2.2米,业主原本就不需要为飘窗买单。而飘窗后期改造,则全部要由业主来承担,需要比一般的装修投入更多的成本。

而赠送面积在涉及一层花园、地下室、顶层露台这些区域时,会出现开发商无权赠送的可能。例如,在购房合同中明确标注开发商赠与的地下室、露台属于公摊面积,那么开发商赠送行为就属无效。

因此,面对这些林林总总的赠送面积的促销手段,购房者一定要擦亮眼睛,要知道,真正的购房“送面积”,就是对产权证上的实际面积打折收钱,比如产权证上100平方米的房子,开发商只收90平方米的钱,那10平方米才能算是赠送,否则就不能算作赠送面积。

成交后或存隐患 仔细辨别再出手

对于房地产开发商“赠送面积”的促销手段,只要开发商的促销活动不违反国家相关规定,房产部门一般不予干预。

作为购房者,在购买有“赠送面积”的房屋时,要弄清楚赠送的面积是否算建筑面积,如果算,那就是开发商真真正正的“赠送”;如果不算,购房者得到的其实只有使用权。有相关人士表示:“送面积是否实惠了消费者,取决于送的是房屋哪一部分。送地下层和车库都是比较实惠的,因为这些部分一般面积大,功能性也较强,可以充分发挥其作用。相比之下,送顶层、送露台就不那么实用了,面积不大,也不能封闭,无法改成房间。”

有一些开发商赠送的面积根本没有产权证,如果将来购房者遇上出售、拆迁等情况,只有产权证上的登记面积是合法的,赠送的面积在产权纠纷中得不到法律保障。此外,赠送面积一旦出现质量问题或安全隐患等,可能会引起纠纷。

开发商利用“赠送”面积拉低单价,吸引购房者眼球。面对买房“赠送面积” 的诱惑,购房者别被“小便宜”冲昏了头,多看多问,购房时可向开发商索取规划方案,在签署合同或办理产权证前,应仔细确认房屋平面图并与开发商约定相对有利于自己的合同条款,以便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。

专家支招

买房送面积,这种营销方式已经较长时间存在于楼市,多是些庭院、阁楼、露台、阳台等面积,但由此而产生的纠纷也不少,如有网友反映,前期开发商承诺赠送面积,后期却要求补上房款差价,这就产生矛盾了。那么,如何避免产生前后不一的矛盾呢?业内人士后给出如下三点建议,希望您在实际房产交易的过程中真正处理好置业问题。

第一,签合同之后再交定金,在签合同之前,一定要把赠送面积的条款正式载入合同当中,形成文字性的合同。如果在签合同之前就把定金给交了,那么主动权在一定程度上就易手了,若是在后面遇到开发商不履行口头承诺,即使能够打官司要回自己的预付定金,也会花费极大的时间和精力,很不划算。

第二,要弄清楚赠送面积的真实情况。如果赠送的面积是切切实实的,对于购房者来说肯定是一件好事。但赠送面积可以做文章,购房者一不小心就可能被小花招给忽悠和糊弄过去了。比如说,有些开发商会把公摊面积、公共绿地面积、阳台等算作赠送面积。

第三,在验房收房过户的时候,要确认赠送的面积是可以办理房产证的,是享受跟主体房产同等待遇的。有些开发商在实际交易当中,也的确会赠送给客户一些露台等还算实用的面积,但是这个面积并不能载入房产证,不享受产权待遇。如果是这样的话,那就意味着这个赠送面积在某种程度上可以算作违建面积,遇到拆迁或者一些争议纠纷的时候,就很难保护自己的合法权益。

(编辑整理:温岭房产网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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