许可条件:
1、建设项目合法;
2、拆迁计划和拆迁方案可靠合理;
3、拆迁补偿安置资金到位。
申请材料:
1、建设项目批准文件;
2、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;
3、国有土地使用权批准文件;
4、拆迁计划和拆迁方案;
5、办理存款业务的金融机构出具的拆迁补偿安置资金证明。
承诺时限: 10个工作日。
收费标准: 不收费。
设定依据: 《城市房屋拆迁管理条例》。
责任窗口: 泽国镇行政服务中心建设规划窗口。
联系电话: 81695862。
(编辑整理:温岭房产网)