近日,温岭市发布《“曙光匠才”评价管理实施办法》。作为一项人才新政,“曙光匠才”评价坚持不唯学历、不唯职称、不唯资历、不唯身份的原则,针对工匠型人才群体因才施策,精准填补了现有技能人才政策无法覆盖的空白领域,在全省走在前列。
“曙光匠才”是指在温岭工业企业、建筑业企业、农业龙头企业工作,具有较高技能水平的工匠型人才,每年评定一次,由温岭市人力社保局、市住建局、市农水局分别牵头组织实施,每次认定人才200人,其中工业企业160人、建筑业企业30人、农业龙头企业10人。
“曙光匠才”评定坚持市场化、社会化的评价方式,侧重能力和业绩,突出技能人才的实际能力、业绩贡献、企业认可以及社会认同。评价采用企业推荐、积分评审等方式开展,结合申报者的综合能力、岗位贡献、企业认可、社会效益等指标进行综合评价。
按照Ⅰ类、Ⅱ类、Ⅲ类三个层次评价结果,“曙光匠才”可享受不同程度房票补助、生活津贴、医疗优待、人才公寓入住、子女入学以及健康体检等各方面的政策待遇。比如,“曙光匠才”Ⅰ类最高可享受20㎡、不超过50万元的房票直补;可享受最高按年薪6%补贴的生活津贴;可享受医保政策范围内医疗费用个人负担部分最高70%的报销待遇。
“新政导向明显、涉及面广、激励力度大,是温岭实施技能人才支撑工程的有力抓手,作为对传统技能人才评价体系的补充,将有效提升工匠队伍生态,加速技能人才集聚,提高技能人才创新创业创造活力。”温岭市人社局相关负责人介绍。
(编辑整理:温岭房产网)