温岭折迁产权不明确房屋补偿安置方
2013-8-20
申请材料:
1、关于该房屋的具体情况说明;
2、相关部门出具的合法、有效证明(产权人下落不明的);
3、被拆迁房屋有关事项的公证手续;
4、房管部门出具的合法的、有效的证明(暂时无法确定产权人的);
5、被拆迁房屋有关事项的公证手续;
6、被拆迁房屋的拆迁补偿和安置方案。
承诺时限: 10个工作日。
收费标准: 不收费。
设定依据: 《城市房屋拆迁管理条例》。
责任窗口: 泽国镇行政服务中心建设规划窗口。
联系电话: 81695862。